“证照分离”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特别幸运,我享受到了‘证照分离’改革的好处,现在办事真比以前方便太多了。”昨天,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居民杨小龙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办好了小型餐饮店的营业执照。而以前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现场勘测等各种手续材料,办证过程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变备案,流程简化、时间缩短、效率提高,这得益于我市今年3月启动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包括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金普新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委、市政府连出“组合拳”:对94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提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去年11月底,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包括全面深化简政放权、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加强组织保障4方面23项改革措施,力求2018年底前基本达到上海“放管服”改革工作标准,为我市利用3到5年跻身世界营商环境排名前30名打下坚实基础。
“新区事新区办”和“特事特办”
大连丰嘉机械有限公司的齐建华来到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原来需要挨个窗口递材料,现在一个窗口就能办;原来3天办完,现在只用一天,真是太便捷了!”窗口的办事效率让齐建华赞不绝口。
齐建华口中的“一个窗口”是指行政服务“单一窗口”,由大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去年6月在东北首先推出,取消各职能部门窗口,只有统一接办的综合窗口,涉及企业的246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在一个窗口完成,运行至今已日臻完善。如今,在大连片区注册企业一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其他审批事项一律压缩到法定时限的40%以内。截至4月10日,大连片区新注册企业7154家,注册资本近946亿元。其中外资企业109家,注册资本6.44亿美元,注册资本超亿元企业达191家。
“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的办事效率非常高。”说起金普新区的投资环境,奥地利奥镁集团首席执行官史蒂芬·博格斯竖起了大拇指。奥镁(大连)有限公司扎根金普新区已有15年,从公司成立到生产经营,包括科研人员出入境手续的办理等,金普新区政府都提供了高效的帮助,这使得企业投资的信心大大增加。作为全球最大最早的耐火材料生产企业,奥镁集团迄今已先后5次在金普新区增资扩产,并将继续追加投资。
这些群众和企业的口碑得益于市政府向金普新区的进一步赋权。今年市政府向金普新区第二批赋予17项、向高新区首批赋予73项行政职权,包括投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登记管理、国土、建设等领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这是在2016年首批赋予金普新区123项市级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再次扩大赋权范围。按照“新区事新区办”和“特事特办”的原则,本次赋权从金普新区和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围绕增加放权含金量和协同性,以有利于激发两区体制机制活力、促进两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为导向,应放尽放,切实赋权到位,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放管服”改革的升级版
5月1日起,《大连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开始施行,据统计,全市首批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的事项合计160项。其中,市政府部门首批21项,涉及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11个部门,包括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特种海产品专项捕捞许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实施过程中,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机关可以实行告知承诺。
与传统的审批模式相比,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了审批手续、优化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间,可使申请人快速获得审批,并投入生产获利;拉近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距离,行政审批部门和申请人的关系变为合作和互动关系,行政服务特征更为突出;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的审批模式,推动了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提出了四方面22条工作任务、31项重点工作内容。这意味着,在全面对标上海的基础上,我市在地级市范围内全面创新和加强政府综合监管体系、构建“四位一体”监管新格局有了顶层设计。
到今年底前,我市将初步建立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行政监管体系;到2020年底前,逐步建立市、区市县(先导区)两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探索形成市场主体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监管新格局。“放管服”改革不断升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目的是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改革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在全国持续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市《实施意见》适时出台,立足于顶层设计,搭建了大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四梁八柱”,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放得更好、服务更优,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