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针对建材行业相关问题情况进一步细化政策:工信部《水泥玻璃 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出台,要求切实压减过剩产能,产能置换标准更为 严格,采取少量或者等量置换原则,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督导检查更加严格。 环保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特别是京津冀地区,企业如无排污 许可证一律停产,17 年年底沙河地区玻璃企业 9 条无证生产线被强制关停, 京津冀地区多家水泥企业和水泥磨粉厂开工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