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至203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2016年宁波入选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作为宁波都市核心区的鄞州先行先试,2017年成立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打造海绵城市示范区,推进多个海绵项目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规划对鄞州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的建设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目标。到2018年底,建成一处不少于3平方公里集中连片示范区域。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实现7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完成30平方公里以上的集中连片海绵城市区域。到203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评审会指出,该规划基础资料详实,数据模型新颖,技术路线合理,落实了住建部最新标准要求,指标目标完整,方案全面扎实质量较高。
海绵城市建设是城市综合品质提升的重要元素之一。副区长朱剑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结合当前城市有机更新、大规模环境综合整治、东部新城和南部新城加速融合的有利时机,与各专项规划以及“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污水零直排”等行动结合,在新改建项目中抓好建设、管理落地,探索引领奖励机制,谋划要细致,措施要精准,执行要有力。
据悉,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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