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市政府发布《沈阳市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建立循环发展体系,以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为基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任务,推动城市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沈阳市提出,到2020年,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平均资源消耗及废物排放指标明显降低,循环经济主要指标优于全国和省平均水平,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和框架,形成全社会大循环、园区中循环、企业小循环和再制造产业的“3+1”模式。
实施全社会大循环,沈阳要实现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2019年底前,实现城区居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100%;到2020年,实现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720吨/日,市区餐厨垃圾基本纳入集中收运处理范围;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小区达到650个,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同时,建设三个中循环示范园区。其中,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园实施循环低碳发展,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农业循环化发展。2020年建立50个典型小循环发展的代表企业。
在狠抓重点领域实现循环发展方面,沈阳市将推动装备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8个重点领域以及各地区实现循环发展。其中,装备制造业主要围绕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及配套园区,依托重点企业,建立“绿色设计、技术咨询—新型材料—装备制造—服务”的产业链;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围绕促进大东区、铁西区和沈北新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优化升级,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大力落实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
此外,沈阳市还将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到2020年,沈阳市天然林面积不减少,全市造林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湿地总面积不低于129万亩;清洁供暖比重提高到70%以上,完成四环内民用散煤替代;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均达到100%,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不高于10%。
|